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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41人公告(2)

2017-04-12 10:44  |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三)笔试

  1.考试科目:

  新任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分别见附件3、附件4。

  2.考试时间:2017年 5月20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携带证件等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及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预计6月5日左右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新任教师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本次招聘按照新任教师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分别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划定。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四)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且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新任教师岗位考生单科成绩为零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预计6月5日左右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向审查单位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1)新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

  新任教师岗位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2)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

  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分为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由渭南市人社局统一安排,资格复审公告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具体安排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3.人员递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形成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人员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仍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则不再进行递补。

  当去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和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后,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递补时,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报考新任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请留意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请留意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请留意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予以淘汰。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新任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教育基础知识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面试组织单位负责。

  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应聘人员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新任教师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考察工作按岗位分别由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者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空缺的名额,按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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