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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永兴县县委党校、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32人公告(3)

2017-04-18 15:42  |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说课方式。其中县委党校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职中旅游酒店管理实习指导教育教师面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幼儿教师采取五项全能测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县委党校试教内容为与干部教育有关的经济和法律理论;教育系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和内容。

  4.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⑴幼儿教师、小学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⑵职中专业教师(会计、电子商务教育、计算机C语言教育、旅游酒店管理、旅游酒店管理指导老师、电子技术、文秘、模具设计与制作等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际操作成绩)×60%;⑶初中、高中、职中(语文、数学)及县委党校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教成绩×4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委党校、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如前述体检内容中没有吸毒史、艾滋病项目检查内容,则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检查内容。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由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县委党校和县教育局分别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市区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在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或永兴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xx.gov.cn)等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考生择岗办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永兴县一中本次招聘的教师试用期满综合素质考核不满意的,由县教育局调配到城区其他高中或初中学校工作。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给予递补,但各环节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 //www.rsks.czs.gov.cn)、或永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名缴费单等,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缴费单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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