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宣城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4人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加人社部考试中心和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平台。笔试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5个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又分为2个岗位:西医临床、公共卫生管理。每个考试类别公共科目均为两科,即《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公共科目类别代码》见附件2)。
凡报考岗位中“专业科目”一栏标注专业科目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2.答题方式和要求:
笔试公共科目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部为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综合应用能力》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作答。《专业科目》根据试卷答题要求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3日。其中,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 专业科目
上述3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28日至6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
5.加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5日上午8:3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广德县行政便民中心十楼西北侧,联系电话:0563-604031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三科笔试成绩(折算前)各增加2分。
6.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合成成绩);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达到75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只考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折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50%。
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折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5×30%+《专业科目》÷1.5×4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017年6月25日16:00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合成成绩(折算)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由广德县机关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有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出具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8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折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的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