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舟山嵊泗县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2)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10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办理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人事主管部门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6月10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共2个科目。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详见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笔试试卷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需书面说明;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附件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7月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