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人)(4)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教育系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教育系统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除教育系统外的其它事业单位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或40%+面试成绩×50%或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昆明盘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