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溧阳市卫计系统招聘46人简章(2)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溧阳市人社局、卫计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如果该岗位没有形成竞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计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0519-87201905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社局、溧阳市卫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溧阳市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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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