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名)(2)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5日下午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8日将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星期日)上午09:00 - 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汝城县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在统一的资格审查时间内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其余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1:5),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汝城县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7月中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由招聘单位组织声乐专业面试,其余岗位的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择岗
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相同岗位多个单位合并招聘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2.报考乡镇事业站所岗位的,根据各乡镇工作需求及具体编制情况另行确定具体单位后择岗。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3.择岗时间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