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梅河口市人社局招聘公益性岗位90人公告(4)
十、政务大厅国税征管员2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十一、残联残疾人服务员11名。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9、残疾失业人员
以上条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梅河口市城镇户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
十二、司法局社区矫正员7名。(其中:康大营司法所1名,不限性别,当地户口。杏岭司法所1名,不限性别,当地户口。红梅镇司法所2名,男性,当地户口。市区3名,其中2人不限性别;1名要求男性,有驾驶证。)
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身份: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
3、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7、失地农民;
8、大龄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