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4名)(3)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最高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老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告知。
3、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4、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其它事业单位(限同一时间、同一试题)考聘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