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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810人)(2)

2017-05-25 09:11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5月25日至5月31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网络报名地址为: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考生登录网站后,按要求进行注册并填写报名各项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考试设立4个考点,分别在昆明市、曲靖市、大理州、普洱市,报名时按提示自行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照片(近期免冠白底彩照,JPG格式,160(高)×120(宽)像素),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复审或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名资格审核(5月25日至6月2日)。考生报名后,由云南人才市场通过计算机统一对网上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网上对未通过计算机审核的报名人员进行人工复核。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审核结果最迟于第三天返回。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为方便考生及时掌握岗位报名人数,合理选择报名岗位,于次日在“云南人才网”公布前一天各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

  3.招录计划裁减(6月3日至5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未达3:1的,将相应地裁减招录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考。

  4.打印准考证(6月6日至6月10日)。考生登录云南人才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 6月11日)。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由云南人才市场和考点所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用品由各级考试机构统一配备,考生无需自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公布笔试成绩(6月19日前)。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疑。

  3.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6月26日前)。考试结束后,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我省计划指标和笔试分数,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6月26日前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

  1.资格复审(7月24日至7月28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面试人员名单,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登录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岗位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照网络报名信息,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若选择放弃面试、体检、招募资格等,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报考岗位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诚信放弃;未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自行放弃的,视为失信放弃。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将个人信息计入“三支一扶”招募诚信档案同时报备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五年内不得参加“三支一扶”招募报名考试。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若需进行递补的有效空缺岗位无递补人员时,可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岗位需求与考生专业相符的原则,依规定在报考本地区岗位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考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1次调剂递补,递补情况需上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体检环节递补情形适用于本条规定)。

  2.面试(7月28日至8月2日)。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自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体检(7月31日至8月4日)。面试结束后,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采取“考生预先支付、上岗后补助”的办法进行补贴,即考生体检时先行支付个人体检费,上岗后服务期满6个月的,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新招募在岗人数,按标准下拨到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并及时兑现。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

  1.确定拟招募人员(8月9日前)。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于8月9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8月14日至8月18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各州(市)上报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并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举报情形的,按程序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举报问题的考生,查证属实的,不予招募;不属实的,正常办理招募程序;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监督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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