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沭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2)
(二)笔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周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环节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一张(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公告)。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政府批准之日起,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事业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95650(沭阳县人社局纪检组)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事管科)
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