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240人公告
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决定继续开展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240人公告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
2017年全区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240名。具体计划名额分配如下:喀什市61人、泽普县15人、疏附县12人、岳普湖县12人、塔县10人、麦盖提县13人、莎车县50人、叶城县15人、疏勒县15人、伽师县13人、巴楚县12人、英吉沙县12人。
(二)招募对象
喀什户籍(不含兵团户籍)择业期内(2014年至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报名)。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2017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 http://www.xjggjy.com/)点击网页左侧的“三支一扶报名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并在7月10日前,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
(三)选拔招募考核及结果公示等有关事宜具体见各县市人社局官网。
三、待遇和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35000元。
(二)继续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区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五)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自治区、地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地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喀什地区:2671012
喀什市:2657562 疏勒县:5758153
疏附县:3253760 英吉沙县:3625667
岳普湖县:6825211 伽师县:6727128
莎车县:8537787 泽普县:8241866
叶城县:7282966 麦盖提县:7844455
巴楚县:6217208 塔县:3422822
喀什地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