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5名公告(2)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3、缴费数额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要求设置的,对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各岗位的测试科目见《岗位表》。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该单位招聘岗位均为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到1:2;对报名人数低于1:2的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任教师面试以试讲为主,内容主要包括组织课堂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等。辅导员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主题班会设计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1、确定面试人选。
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如面试人数低于1:2的,该招聘岗位予以取消。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资格复审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
(2)按《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按《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按《岗位表》“招聘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也可采用电话、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均属参加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政策性规定加分
(1)根据鄂人〔2006〕16号和十政办发[2013]17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和十堰城区社区网格员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3)、《网格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4)于7月17日8:30--17:3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已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网格员,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重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三支一扶”和网格员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