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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庆桐城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2人公告(2)

2017-07-11 11:30  |  安徽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察、体检、择优选岗、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假期正常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桐城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桐潜路向南一公里,桐潜路与西四路交界处) 。

  3、报名流程:

  (1)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须填写《桐城市2017年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同时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以下证明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截止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桐城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合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4)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缴费收据或费用减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说明: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的加分申请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逾期不再办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百分制)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5日上午。

  2、笔试地点及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

  公共课(20分),专业课(130分),合卷,满分为150分。公共课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专业课考试内容为:幼师专业所学的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幼儿卫生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占50分,音乐、美术、舞蹈理论知识占80分)。笔试成绩是将两门课总分分别除以1.5后(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相加折算为百分制(含加分)。

  4、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含政策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资格确定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对象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括:①30分钟命题绘画(分值30分);②5分钟指定曲目弹唱(分值40分);③3分钟自选舞蹈展示(分值30分)。着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本功、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用80元/人。

  (四)总成绩合成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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