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东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6名公告(2)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在笔试之前进行公告。已报考该岗位的(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8月3日上午8:00至8月4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笔试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6日上午(会计类:9:00-11:00;其他类: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为两大类,每类安排一堂考试:
1、会计类:报考岗位代码为174、175、176、178、179的,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其他类: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50分)和《申论》(5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生面试和聘用资格,同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由纪委监察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党组织严肃查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通报全县。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资审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县外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及其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8月30日。
(4)报考乡镇卫生院财务岗位年龄在35周岁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工资发放表(要提供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以来每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五)面试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聘请异地评委,每小组7人,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
1、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