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教师90人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师资短缺问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教师充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第一线。现公告如下:
2017年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教师90人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专业对口。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公开、公平、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0人。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宣化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好,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没有正式就业的。其中: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及其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且报考专业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专项计划指标仅限于服务期满的(含2017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驻宣部队随军家属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报考;(注:专项计划岗位无人报考的或未达到报名比例的,空缺岗位转为同专业非专项计划岗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宣化区服务的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截至报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化区政府网、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化区教育局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2017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宣化区人社局四楼(宣化区皇城桥路42号兴源综合楼四楼,宣钢一幼对面)
3、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携带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表样从以上网站下载)。
4、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每人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6、收取报名和考务费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优惠,免收报名和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审查合格后,按网上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绩查询。在张家口市宣化区人事考试网(http://219.148.107.93:8088/)查询,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当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计划聘用人数1:1.5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面试内容:按要求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试讲,主要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七个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量打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四)复审和体检。复审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复审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社部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拟聘人员确定后,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在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资格。凡取消资格的,予以递补。
六、未尽事宜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凡出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问题咨询以QQ群内统一解答为主。
政策咨询电话:0313-5970109 5970102
公开招聘教师QQ群:344825881
监督举报电话:0313-3238312
附件下载>>>
宣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