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05人)(3)
2、面试
面试聘用异地考官。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小学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五年级上册现行教材;
2、初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七年级下册(物理为八年级下册、化学为九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3、高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为一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市二中、市十二小会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市二中、市十二小会计岗位,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岗位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教师政策,确保招聘教师质量。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依据本方案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