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宁远县教师招聘219人公告(2)
五、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监察局全程监督。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面试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一)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7年 8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宁远三中。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农村村小职位除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农村村小教师职位考试的内容包括为语文和数学专业知识(语文、数学合卷,各占50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8月15日起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8月15日至8月16日上班时间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1)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者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3)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对部分紧缺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
5.面试内容:
(1)小学文化课教师:本县小学六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内容(体育教师和农村村小教师职位除外),小学体育教师职位面试课题由评委根据体育教育的特点临时确定,农村村小教师面试本县小学三年级语文或数学(考生自选一个学科)现行的教材内容。
(2)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对应学科教材内容,(体育学科除外),初中体育职位面试课题由评委根据体育教育的特点临时确定。
(3)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面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素质测试占50%、试教成绩占50%。
6.面试方式:采取试教形式进行。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2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体检的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五)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八、考核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和资格复审对象。考核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育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核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复审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因此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