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网站(http://www.sdutcmeye.edu.cn/)及其他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到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组织人事科(办公楼411室)。
2、报名材料
(1)《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形式为学术答辩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表形象、专业素质、科研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