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2人公告(2)
c、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确认件(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不提供该网页截图。非师范类毕业生2017年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发者,可提供认定机关开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
d、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毕业证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毕业证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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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费50元、领取准考证。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收取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学科),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同一岗位(学科)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学科)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学科)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学科)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职业能力测试(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9日登录瓦房店市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5)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政府网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核定
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