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2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文件规定,瓦房店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2名,现公告如下:
2017年辽宁省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42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组织教育系统中小学和少年宫等51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5人、初中教师32人、小学教师94人、幼儿园教师4人、中小学幼儿园校医2人、退役士兵培训基地计算机实训指导1人、少年宫教师及辅导员4人),录用后招聘岗位计划超过2人的(幼儿园教师除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瓦房店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资格。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17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
(六)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允许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瓦房店市政府网站上发布。报名人员须登录瓦房店市政府网下载并填写《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瓦房店市实验小学(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
a、A4纸打印的《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份。
b、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