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省邢台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公告
按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教育系统2017年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具体公告如下:
2017年河北省邢台威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适应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
(1)高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二批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2)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相应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5、户籍及年龄要求(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4日):
(1)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市户籍。
(2)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为解决我县在岗顶编代课教师诉求问题,鼓励参加公开招聘小学岗位报名考试。根据顶编代课教师实际情况,不限其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可自选其一,并为其设置笔试加分项,1年工龄加0.5分 。代课工龄以教育局提供的《在岗顶编代课教师教龄年限认定表》为准。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 2017年8月8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威县朝阳路小学
联系电话:0319-6156965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 http://www.weixian.gov.cn/)。凡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报名考务费100元。
4、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上午。地点是威县朝阳路小学。
五、考试
1.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岗位均为一张试卷。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说课方式进行。
3.总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公示及通知: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及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体检安排通知均在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公示栏和威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weixia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名次向后顺延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程序报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者,到指定地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从高分向低分优先选择岗位。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