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6名公告(2)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和《写作》,考试总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150分。
2. 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汉语答题。
3. 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未满及服务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予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5)报考农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1701114-1701199)的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对下列人员也给于加分: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取得较高层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相同层级或较低层级的岗位;
(6)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总成绩上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在报名时没有申请加分的,不予加分。
4. 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二代身份证丢失、过期、尚未领取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 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博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19日14时起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博尔塔拉政府网和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同时,公布面试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入闱资格审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17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笔试成绩不合格或存在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四)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1日,每天10:00—19:00(中午不休息)。
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2.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须准备4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毕业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5)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6)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7)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8)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9)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10)报考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各级各类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如证书还未办理,须提供成绩单及地州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11)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