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镇江润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17江苏镇江润州区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镇江市润州区委组织部、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镇江市润州区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岗位代码“01-03”),招录对象为:润州区满1个聘期且考核合格,仍在润州区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镇江市润州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查核。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以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8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8月24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8月25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8月23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8月28日10:00-16: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7日9:00-9月8日24:00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纳凭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