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3人(第二批)(2)
四、报考程序
全县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不再组织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8月29日17时。
报名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象山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个人信息表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招聘职位条件中按类别设置专业条件的,其专业类别参考附件2。以相似相近专业报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学所学课程表并经招聘单位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审核认定。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8月30日9时-9月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9月5日9时-9月7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17时。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9月13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标准:40元/人。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9月22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考生最高得分×75%,如计算结果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即为笔试不合格;笔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证件为: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供的证件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除外)、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象山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报考象山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特设职位的,需提供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县招商局、港航管理局、公路管理段、道路运输管理所等4家单位的考生须承诺:若单位参公,自愿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