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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四川内江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人民警察)184人公告(3)

2017-08-17 09:28  |  四川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或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件)。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8月22日前的工作日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整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8日—2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二)笔试

  1.普通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

  3.人民警察职位中执法勤务类笔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陆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

  http://bm.scs.gov.cn/2017/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61014103728.html

  4.笔试时间:普通公务员职位笔试时间为9月23日,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时间为9月23日—24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公布。由于全省公务员笔试阅卷工作采取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可于成绩公布二日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5.笔试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6. 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

  普通公务员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人民警察职位中的执法勤务类笔试折合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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