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112人公告(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技能测试)×30%
五、教师岗位资格审查、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委局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面试过程中有作弊或面试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在各单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如该岗位进入教学技能测试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考生时,该考生试讲分数须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以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认,如果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也并列,以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认,无专业知识测试(实际技能测试)的岗位,以面试(教师岗位以教学技能测试)加试成绩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具体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报考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
报考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