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招录监狱人民警察616人公告
为满足兵团监狱系统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兵团决定面向社会招录监狱人民警察616名。
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招录监狱人民警察616人公告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的);部分特殊职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17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录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6.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7.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其中,有本《简章》附件1“人民警察报考职位说明”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日10:00—10月10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日10:00—10月11日18: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13日—15日。
(二)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10月27日12:00
后续环节时间详见公告
四、招录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
(一)报名
1.职位查询
监狱系统各招录机关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9月30日以后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进行查阅。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2.笔试开考比例
南疆第二、三师监狱系统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3.学历和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4.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通过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7年兵团面向社会招录监狱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