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7人公告
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2017年江苏省泰兴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7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本次共有5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至1999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泰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详见《泰兴市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7年12月10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只能递补一次。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