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
4、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残疾人(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8年北京生源或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报考。
5、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7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7、选调生职位的招考范围及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11月27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7年12月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期间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查询。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8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8年1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招录机关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选调生职位的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研究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