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招聘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领导7名公告(2)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中小学校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计划生育相关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2:00时起至2018年6月21日12:00时止。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8年6月22日12:00时起。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