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6人公告(3)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户口在外地的巴彦淖尔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注销页或原巴彦淖尔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作出书面申请),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各旗县区及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