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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省纪委|省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5-31 17:30  |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8湖北省纪委|省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已经发布,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5日上午8:30至11:30,资格复审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洪山路省委大院内,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纪委、省监委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从各招录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6月5日上午8:30至11:30,省纪委机关八楼小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洪山路省委大院内。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考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2.准考证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大专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结果;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6.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从事所学专业工作两年及以上证明,如两年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应分别由相关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时间连续计算须满两年;

  7.其他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复印件;

  8.参加派驻机构5岗位(从事文字综合及调研工作)资格复审的考生,有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或调研文章,可一并收集供招录单位参阅。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两套。所有复印件应经现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审核复印件材料时,请一并携带原件。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经复审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省纪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按上述事项准备材料,不再另发公告。

  2.后续有关考试信息将陆续在省人事考试院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上发布,请通过资格复审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联系招录机关。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3. “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4.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自觉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各项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应真实、准确。如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不真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027—87135139

  附件: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考生基本情况表

  3.同意报考证明

  下载全部附件(1-3)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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