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铜仁市德江县事业单位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2)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注册考生信息并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www.dejiang.gov.cn/wsbm.htm ←鼠标点击打开
(二)网上注册考生信息及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时间: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6日17:00,逾期未注册或未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8日12:00,但在6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6月7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职位不得修改)并提交审查,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报名失败。
(四)现场缴费时间及地点:2018年6月4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8:00。地点: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就业大厅(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扶阳大道)。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报名操作步骤:
第一步 注册考生信息。通过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新增报名”按钮,进入考生信息录入界面,按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保存,即完成考生信息注册操作(这时系统会自动提供一个报名编码用于下次登录系统时用)。
第二步 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已注册考生凭报名编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的清晰照片)、证件证明照片(如: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或推荐表、学位证、资格证等与报考职位有关的其他证件及证明)、选择一个报考职位,点击“提交审查”按钮,系统提示 “待审…”状态,即完成提交报名申请操作。
第三步 现场交费。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缴费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现场缴纳考试费100元/人,交费后,系统将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可登陆系统查看确认)。
(六)报名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职位对象、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考生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将予以调减或取消。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成功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或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愿放弃,并取消考试资格。
4.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初审人员,应在24小时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照片不清晰的,应说明理由。
5.在考生新增注册及提交报名申请期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发现身份证号有误的,可按正确的身份证号重新注册报名; 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考职位信息除外),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6.截止缴费时间结束前,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查通过或已缴费的,由审核人员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逾期仍未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7. 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报名工作结束,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在公布报名成功人员名单前,考生因职位取消或自愿放弃等有要求退费的,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可予以退费,名单一经公布,将不再受理退费。
七、加分政策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办”抽调专人负责,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由专职审查人签名确认。
(一)加分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确认加分的方式进行。加分审查时间与现场缴费时间同步,加分审查地点与现场缴费地点相同,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并不予受理。
(二)报名成功且报考非定向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加分审查时间内提交统一格式的《2018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和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且经笔试前公示无异议的,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加5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和见义勇为牺牲、致残人员子女。
3.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乡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中共铜仁地委、铜仁地区行署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铜党发[2009]21号)精神,由省、市、县统一选派在德江县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截止2018年6月4日),现仍在岗且各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幼教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持《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项目办)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服务项目及单位、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各年度考核结果、现实表现情况等内容。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4.截止2016年1月1日前,属我县农村独生子女毕业生,需持《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5.截止2016年1月1日前,属我县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毕业生,需持父母的《绝育手术证明》和德江县卫计局出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