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职位表
为满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成立于2018年4月,为中共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所属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级规格相当处级,主要承担数据资源的采集、存储、登记、开发利用和共享,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以及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津云(政务云)”平台、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中心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招聘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5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所学应为电子信息、计算机、网络安全、软件工程、通讯工程等相关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在27岁以下,即1991年6月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委网信办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