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长治屯留县事业单位招聘160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不达60分者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领导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通过屯留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结果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七、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单位分别实施,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县人社局提供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已就业在规定服务期内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8、考察时未能交验档案资料的;
9、其它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九、选岗
根据考察考核结果,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各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金融工作办公室、环境监测站法律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西流寨管理服务中心和经济信息中心汉语言和文秘类,服务业调查队、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和河神庙卫生院会计与审计类等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以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为准。
十、聘用审批
1、考察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组研究报县政府批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屯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与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