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选拔借用教研员3人公告
各初中、高中学校:
因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同意,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宝安区各初中、高中学校公开选拔借用3名教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初中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各1名。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正派,作风务实,注重合作;
(二)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初中、高中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5年以上本学科教学工作经历(注:初中生物、地理任教初中科学(历社)也算本学科教学经历);
(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六)业务能力强,在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望;有较强的课程建设、教学示范、教学研究和成果推广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策划、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运用信息技术能力。
(七)广东省教学技能大赛省一等奖获得者、省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特别优秀的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选拔申报采用个人报名、同行推荐等办法。经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考核通过后,报宝安区教育局审批。借用人员组织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享受原学校职务、职称评聘待遇。
选拔考核为四项综合,其中基本条件占10%,笔试占30%,教学研究占30%,答辩30%(具体方法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借调教研员报名表》(原件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空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职称证书;
6.个人资质条件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6日下班前。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清晰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至邮箱:jky@baoan.gov.cn。
(联系人:刘婷婷,电话2778971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48号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12室,邮编:518101)。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