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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江津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4名公告(2)

2018-06-22 11:12  |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考附件1)采取网上报名,考核招聘(报考附件2)采取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附件1)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8年6月22日9:00至6月28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29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4.网上缴费(贫困生岗除外)。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8年7月2日9: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考务费的,于2018年7月4日9:00起至7月7日9:00登录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报考附件2)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世纪大厦三楼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材料及流程: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如考核招聘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大于5:1,该岗位在面试前进行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且专业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进行专业考试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5,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五、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考试为面试。

  (一)笔试(报考附件1)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岗位号1-62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每科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科目中,报考语文、数学、幼教(含幼教语文)、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学科的考生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含教学设计)》,其余学科的考生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

  《教育学、心理学(含教学设计)》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分值占50%)和《教学设计》(分值占50%)。教学设计内容根据考生报考学科、学校层级分类,其中报考中学岗位(包括初中和高中)的,教学设计指定教材为对应学科初中教材。

  小学语文、文科教师教学设计指定教材《语文》(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董小玉主编)

  小学数学、理科教师教学设计指定教材《数学》(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宋乃庆主编)

  初中语文教学设计指定教材《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教育部组织编写,总主编:温儒敏)

  初中数学教学设计指定教材《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数学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

  幼教、幼教语文教学设计指定教材《小袋鼠》(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周兢、张杏如主编)

  2.岗位号63-68的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分值为100分,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7日,地点详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江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http://www.jiangjin.gov.cn/bm/jjq_qrsj/qrsj_index.html)公布。

  考生可在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考试中心自愿购买《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其他复习资料自行准备。

  (二)面试

  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1.5(出现小数,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2。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相同笔试科目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公开招聘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报考贫困生岗(岗位号49、50)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认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初审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资料与考生报名信息表内容不一致的,一律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公开招聘(岗位号1-66)、考核招聘(岗位号69-91、94-112)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试讲分值占总分值70%,结构化面试占总分值30%),考生需使用普通话面试(英语学科用英语试讲);公开招聘(岗位号67-68)、考核招聘(岗位号92-93)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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