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8年9月8日
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笔试分为6套笔试试题:(一)西医临床类、(二)中医临床类、(三)公共卫生类、(四)医技类、(五)药剂及药剂相关专业类、(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笔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笔试。
2.考试范围
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笔试岗位,须参加笔试。
4.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祥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2)命题、阅卷。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可在上班时间到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股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划定,并于2018年9月26日在河池人才网予以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河池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考生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1.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主管部门、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免笔试人员,可不受面试1:3比列限制,直接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人员对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的人员,用电话联系通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2. 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 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人员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中上旬。
5.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6.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7.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8.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当场加题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的,由自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报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自治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口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意者。
体检和考核时间:2018年10月下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