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平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人公告
平阳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
(二)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四)具有温州市内户籍,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男性身高裸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裸高1.55米以上。其中特警勤务辅警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中具有擒拿格斗、侦察、索降、攀登、泅水等特种技能的,报考特警辅警可放宽学历至高中。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7月6日,上午:8:45—11:00,下午:2:30—5:00。(双休日不进行报名)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安局政治处410办公室(昆阳镇白垟路166号)。
(三)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四)经技能测试或笔试(具体形式以通知为准)、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
四、福利待遇
年薪约4.5万、特警辅警岗位年薪约为6万(包括社会保险费用、津补贴等)。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特警辅警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间不参保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特警辅警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安排食宿,日常管理、勤务安排在平阳县公安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特巡警大队具体负责,考核由平阳县公安局统一实施。
(三)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 63189956。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县公安局。
附件:
平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docx
平阳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