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昆山张浦镇招聘医疗岗公告(6人)(3)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察政审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
(六)录用
1、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在“昆山人才网”网站、“张浦党建”或“乐享四季张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2、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的,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3、录用人员试用合格后与各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约定服务年限。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
4、录用人员的岗位培训由各录用单位根据实际岗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将培训情况报镇组织人社局备案。
四、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我镇有关规定及岗位(职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1.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55137246 36803253 57445868
监督电话:57441537
六、本简章最终由张浦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张浦镇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