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宝鸡陇县公开招聘2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
导读:2018年陕西宝鸡陇县公开招聘2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助力陇县脱贫攻坚、全域旅游、追赶超越、生态乳都、城市建设,实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追赶超越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宝鸡市陇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见《2018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专业类别划分参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7. 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陇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xian.gov.cn)、陇县党建网(http://www.lxdj.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到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2018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登陆陇县人民政府网、陇县党建网下载《2018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粘贴在表上),填好后将电子档发送至陇县人社局报名邮箱:longxianrensheju@163.com,并电话告知。
(三)资格复审
报名的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陇县人民政府网、陇县党建网公布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试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位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2寸免冠照片4张。
(四)考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取得考试资格。
2.考试形式。本次考试不设置笔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专业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资格条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陇县人民政府网、陇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某个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1.参照《关于选调高水平大学优秀毕业生加强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宝组通字[2017]76号文件),对招聘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助(由县财政分5年等额发放);
2.由县财政负担按照硕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博士研究生每年5万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补助;
3.对没有自有住房的,由县住建局分别给予招聘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免费提供公租房一套,或县财政每月发放住房补贴500元,连续补贴5年;
4.招聘的部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可优先安排职称评定。招聘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可优先安排职称评定;
5.在陇工作期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或有重大贡献的,可作为省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培养;
6.用人单位为招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生产场所;
7.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在我县创办科研机构的,由县内的工业园区提供必要的科研生产场所(孵化场所),5年内免收租金;
8.招聘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在陇工作期间,根据个人条件,可聘请为县政府顾问,也可以由县委向县人大或县政协推荐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会委员;
9.根据工作业绩,适时提拔重用;
10、符合我县急紧缺专业引进有关规定的,享受我县相关补贴政策。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和面试地点等招聘有关事项将在陇县人民政府网站、陇县党建网公布,不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且保持联络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联系方式
陇县县委组织部:马双儒 0917-4608179
陇 县 人 社 局: 张雪丽 0917-4602033
附件:
1.《2018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计划表》
2.《2018年宝鸡市陇县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参考)
中共陇县县委组织部
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