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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招聘教师87名公告(2)

2018-07-05 10:45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对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5);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涟水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为001-007岗位的,由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380

  涟水县人社局:0517-823807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0517-82399118

  县教育局党风室:0517-82380378

  本公告由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所有附件

  2018年涟水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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