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宁波慈溪市城区选调教师26名公告
导读:2018年浙江省宁波慈溪市城区选调教师26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8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慈溪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管理办法》,城区部分公办初中、小学、幼儿园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以外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和城区学校之间要求流动的教师。一般为超编学校教师或学科结构多余教师。正在参加三年一轮交流的教师不予选调。
二、选调数量及学科
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实行一定的服务年限。①新分配(或新流入)的教职工至少在本校服务满三年;定向招聘的教师至少在本校服务满五年;②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及获得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等以上称号后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三年;③教师在获得中、高级职称后须在参评学校服务满三年。
且须具备以下基本流动条件之一:
1.夫妻分居满二年(截止到8月31日),配偶一方在城区有固定工作和户口(满二年);
2.教师本人世居城区,且父母身边无人照顾;
3.在农村学校任教满十年以上,且居住在城区、在城区有住房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师,经所在学校和教办同意,于7月8日(下午14:30—17:00)到教育局人事科207室报名。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慈溪市教职工申请流动登记表》、《慈溪市教师流动进城量化考核表》及有关选调条件证明材料、考核佐证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或证明必须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办人事干部核实并在复印件上亲笔签字。逾期不再受理报名。(6月底已提交调动报告的不再要求)
申报岗位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学科或任教学科选报(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可以报考相应学科,幼儿园仅限持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报考)。申报岗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选调指标。
(二)考试
选调条件合格者于7月13日上午8:30随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到慈溪电大(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8号)参加考试。考试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为主,成绩以70%计入总成绩。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教育教学实绩、师德表现等,以量化形式确定,按30%计入总成绩。《慈溪市教师流动进城量化考核表》详见附件2。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选调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慈溪教育网公示三天。无异议的按调入学校岗位进行聘任。
附件:全部附件
慈溪市教育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