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招聘启事(第三批)(30人)(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按照《关于我院员工和新引进人员进入医院正式事业编制规定》(汕大医肿瘤医[2017]65号)规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不符合入编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本科和大专学历毕业生按本院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人事档案可寄存在汕头市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应聘人员填写附件《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2018年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在校成绩单扫描件(有公章)、英语相关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其它材料(如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科研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等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stuzlyyrs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截止时间2018年8月4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8年8月4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