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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公告(35人)

2018-07-09 10:17  |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公安工作需要,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鞍山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辅警岗位35个,其中,男性32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3、具有鞍山户籍(不包括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户籍);

  4、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9日-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健康标准。

  放宽条件: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曾从事公安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以及被立案侦查尚无结论;

  4、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有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周一)-2018年7月13日(周五)(8:30—11:30, 13:30—17:00)。报考人员可登录鞍山高新区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8年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2、报名地点: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鞍山市铁东区科技路7号,高新区管委会二楼西侧)。

  3、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承诺一式3份(下载填好、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1份(下载填好、本人及考生家长签字)

  (3)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式3份

  (4)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式3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6)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中国人民银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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