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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荆门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考察安排

2018-07-09 13:19  |  荆门人事考试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荆门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关于2018年湖北荆门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考察安排,这是很多湖北荆门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此,华图在线小编就将2018年湖北荆门市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考察安排分享给大家,请大家及时关注。

  各位考生:

  现将荆门市2018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

  (一)体检对象

  在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京山县公安局警务技术职位(职位代码:14230202004010006)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本场考试平均分,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该职位予以取消。具体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于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6:30前到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150号)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统一乘车到省公务员考试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张。

  2.医院收取体检费用500元/人,由考生本人承担。

  3.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妊娠期考生在体检环节,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并由体检医院综合体检情况,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

  6.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7.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录用。

  二、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

  (二)考察时间从7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

  联系电话: 0724-2633801

  附件下载:荆门市2018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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