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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评时间及人员

2018-07-09 13:24  |  咸宁市人民政府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咸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18年湖北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评时间及人员的通知,这是很多湖北咸宁考生都在关注的,为此,华图在线小编就将2018年湖北咸宁市公安司法机关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评时间及人员分享给大家,请大家及时关注。

  根据《湖北省2018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咸宁市2018年度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已参加面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

  体能测评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进行

  三、体能测评的集合地点

  请报考咸宁市公安机关14230202007010001—14230202007010004、14230202007011001—14230202007011005职位的考生当天上午7:00前到达咸宁市公安局新大楼(华信酒店旁)一楼集合。

  请报考咸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4230202007001005—14230202007001007职位的考生当天上午7:00前到达咸宁市司法局大楼(潜山路3号)一楼集合。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7:15还未到达集合地点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咸宁市公安局、司法局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

  咸宁市公安局政治部:0715-8172056;

  咸宁市司法局政治部:0715-8273399。

  附件:1--3下载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咸宁市公务员局

  咸宁市公安局

  咸宁市司法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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