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巫溪城卫生事业单位遴选公告(17人)(2)
3.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善并经单位领导及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由县卫计委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要求、职称资格证、技能证或相关合格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由县卫计委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鲜章,然后初审合格人员持县卫计委初审的相关材料及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4.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相应比例(详见),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重新确定遴选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开考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没有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开考的,通知本人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无符合报考条件职位的,退还其报名材料和报名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者于2018年7月25日下午2:30—5:30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低、年龄的大小、学历层次高低、工龄的长短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研究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经同意,可取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