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黄冈武穴市事业单位招聘134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占60%),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面试工作组织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形成面试公告。面试工作方案应包含面试工作原则、面试内容和方法、面试组织和程序、考官选派等面试组织实施环节。面试公告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
(二)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入围人选,如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进行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并领取《武穴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应向资格审查部门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资格审查部门。未出具书面声明且资格审查部门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资格审查部门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四)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至少前5天发布,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核减。入围考生自行登陆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武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招聘与考试网站进行查看。
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笔试按40%、面试按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